通知公告
申报

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27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有意愿申报的个人及团队请按通知要求填写《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并于3月24日之前将科普作品(7份)、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东区综合楼B座16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qingyin@cug.edu.cn。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推荐,请勿自行邮寄,通过学校进行推荐的科普作品请勿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推荐,若推荐渠道不唯一,将取消评选资格。

校内联系人:何清吟

联系电话:027-67885042 13554347058

电子邮箱:heqingyin@cug.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普中心

2023年2月27日


通知正文如下: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要求

推荐的科普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未曾被湖北省科技厅确定为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2.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3.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4.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5.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6.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7.作品语言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工作要求

1.数量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推荐不超过7部。

2.推荐及提交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提交《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1)、《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附件2),附件1和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及盖章pdf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除推荐单位外,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寄送材料。推荐单位提交作品前请与作者取得联系,确保每部作品推荐渠道唯一。若推荐渠道不唯一,取消评选资格。推荐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纸质版汇总表、推荐信息表(附件1、2)一式2份,科普作品一式7份(套)邮寄至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3.时间要求。

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以收到邮寄材料日期为准。

三、评选程序

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一批优秀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3年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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