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范

当前位置:首页 >  > 规章制度 > 安全规范

数学与物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9/6/7 0:00:0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学与物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学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地防范重大火灾以及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在我院发生,及时防止和消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结构

1.         形成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

在学院层面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和管理工作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安全领导工作组组长,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作为管理工作组组长,主管实验室安全。实行院长、书记—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层层负责制。

2.         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人

每个实验房间有管理员和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到各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

二. 安全检查

1. 安全检查周期

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组每月对南望山校区各实验房间进行巡视,排查安全隐患。对未来城校区则在开课学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另外,在学期末再对各实验房间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并封门。每次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由安全秘书保存检查台账,对出现的隐患进行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由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组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   安全检查内容

a)         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

b)         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闭。

c)         是否有房间应急备用钥匙,是否在存放点。

d)         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过期。

e)         有无电水壶,取暖器等电器;有无废弃物品(纸板箱,废电脑,破仪器,破家具);有无无关物品(电动车,自行车等)。

f)          接线板线缆是否老化,有无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

g)         电线接头是否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

h)         是否存在漏雨墙面地面潮湿的情形,是否影响到供电线路。

i)           材料物理实验室化学品购置,存放,化学废弃物处置是否满足学校相关要求。

j)           其它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 值班值日

1.         轮岗值班制度

每天安排一名实验技术人员在物理实验中心办公室值班。

2.         职责与工作纪律

a)         实验室无课时,值班员应按时上班时和下班,值班过程中至少巡视一次各楼层,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是否关好实验室有课时,值班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打开实验室;实验课结束填写教学值班日志,并登记实验室使用情况;学生离开后检查实验室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b)         有外来人员须根据实验室准入条款登记,并陪同进入实验室。

b)         在值班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不等弄虚作假。

c)         若有事暂时离开,应请其他老师暂时代为值班。若一天及以上不能到岗,须向中心主任请假并调班。

四.实验室准入

1.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2. 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实验任课教师必须具备学校要求的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实验方法及操作注意事项。

3. 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教师应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 学生应在实验课程的安排时间段进入实验室,在其它时间进入实验室须预约。

5. 外单位人员10人以上团队到实验室参观、考察、学习,应报学院相关领导批准,10人以下须报中心主任批准。进入实验室前应登记,并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

五.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实验人员触电

需要使用电学仪器的实验,实验技术人员应事先检查仪器外壳是否接地,是否漏电。电线接头是否绝缘可靠,有无裸露连接线。如存在隐患,立即更换仪器或连接线,排除隐患。不能及时排除隐患的,上报实验室主任。必要时临时取消该次实验。

实验教师在授课前,应宣讲用电安全事宜,强调不可开启仪器外壳,不可带电操作。

如出现触电,教师立刻切断工作台电源或房间电源总闸。并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112并上报实验室主任及主管副院长。

2.         实验人员使用激光伤眼

需要使用激光器的实验,实验员应事先将实验室窗帘拉至关闭状态,避免激光经窗玻璃反射入眼。

实验教师在授课前,应宣讲激光器使用安全事宜。强调不可佩戴反光物品,不可直视光源及其反向光束,不可自行检查激光器故障。

如出现伤眼,教师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112,并上报实验室主任及主管副院长。

3.         实验人员烫伤

需要使用电阻炉或加热炉的实验,教师在授课前,应宣讲电阻炉使用安全事宜。强调不可直接用身体部位接触炉体。

如出现烫伤,烫伤不严重时(面积小,程度轻)立即冷水冲淋。严重烫伤时教师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112并上报实验室主任及主管副院长。

4.火灾隐患

每学年开始,由实验室组织任课老师学习消防设施的使用,进行现场演练。

电学实验中由于电子元器件老化或操作失误可能出现电火花,此时教师应立刻切断试验台电源以及该实验室总闸。若引起明火,应立刻让学生迅速撤离现场,使用楼道干粉灭火器扑灭。并电话通知实验房间责任人实验室主任主管副院长迅速赶往现场。火力较大时直接拨打119报警并通知保卫处。

5. 发生上述四类安全事故时,要迅速反应,冷静应对,院安全工作领导组、管理工作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医学部两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制定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重要联系电话

学院院办:67883091

保卫处:67883110

设备处安全科:67885067

校医院: 67883818

火警电话:    119

报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Copyright 2013-201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理学院版权所有 Tel:027-67883091 E-mail:slyb@cug.edu.cn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编:430074